肝癌、肺癌新药临床试验:VEGF/TGF-β双抗ZGGS18联合ZG005
ZGGS18是一种重组人源化抗VEGF/TGF-β的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ZGGS18可以特异性地结合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和“捕获”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起到抑制肿瘤新生血管形成和降低肿瘤转移发生等协同抑制肿瘤生长的多重作用。另外,ZGGS18也可以改善和调节肿瘤微环境,从而可以和抗PD-1/L1抗体、公司正在开展临床研究的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ZG005等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联合增强肿瘤杀伤作用。
ZG005是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粉针剂,为创新型肿瘤免疫治疗生物制品。该药拥有双靶向阻断PD-1和TIGIT的作用,既可以通过有效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的信号通路,进而促进T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又可以有效阻断TIGIT与其配体PVR等的信号通路,促使PVR结合CD226产生共刺激激活信号,进而促进T细胞和NK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并产生两个靶点被同时阻断后的协同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2024年5月,泽璟制药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公布了ZGGS18、ZG005的临床研究数据。
1、ZGGS18治疗实体瘤
在这项 ZGGS18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II期临床研究中,,共有19例疗效可评估患者,客观缓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5.3%和42.1%。6 mg/kg剂量组1例子宫内膜癌患者已接受了22次ZGGS18治疗。20mg/kg剂量组1例既往接受过四线治疗失败的直肠癌患者,在第18周肿瘤评估时靶病灶缩小39.8%,达到部分缓解(PR)。在安全性方面,81.0%(17/21)例受试者发生了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绝大多数为1或2级。
总的来说,ZGGS18呈现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以及抗肿瘤疗效,支持ZGGS18在晚期肿瘤中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
2、ZG005治疗宫颈癌
在21例疗效可评估的宫颈癌患者(3mg/kg组1例、10 mg/kg组12例、20 mg/kg组8例)中,有2例完全缓解(CR)、7例部分缓解(PR)和8例疾病稳定(SD);客观缓解率(ORR)为43%,疾病控制率(DCR)为81%。特别是目标剂量20mg/kg组的ORR达到63%。
在安全性方面,63.3%患者出现了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TRAEs),绝大多数严重程度为1或2级。综上所述,ZG005呈现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及良好的抗肿瘤疗效,特别是在接受20mg/kg剂量治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中初步结果显示疗效更优。
研究药物:注射用ZGGS18联合ZG005(I/II期)
登记号:CTR20251130
试验类型:平行分组
适应症:晚期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ZGGS18的规格:50mg/瓶;用法用量:Part1:静脉输注(10mg/kg),每三周一次;用药时程:直至发生不可耐受 毒性、疾病进展、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同意、死亡、失访或治疗 满2 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注射用ZG005的规格:100mg/瓶;用法用量:Part1:静脉输注(10mg/kg或20mg/kg),每三周一次;用药时程:直至发生不可耐受 毒性、疾病进展、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同意、死亡、失访或治疗满2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入选标准
1、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
3、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4、不同研究部分的受试者,还分别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PART 1:为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经过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PART 2:既往经过标准治疗的、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宫颈癌、晚期肝细胞癌、晚期神经内分泌癌、非小细胞肺癌等其它晚期实体瘤患者。
5、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
6、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医学认可有效的避孕方法。
8、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0~1分。
9、所有受试者需在筛选期提供3年内存档或新近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
排除标准
1、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或磁共振成像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
2、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给予脱水、利尿治疗的积液。
3、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EPO、G-CSF、输注白蛋白治疗。
4、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10^9/L等。
5、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
6、五年内合并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
7、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等。
8、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
9、影像学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者。
10、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出现消化道穿孔或消化道瘘,或首次用药前1个月内发生肠梗阻。
11、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血栓栓塞病史。
12、患有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病史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13、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
14、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15、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
16、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
17、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18、存在活动性感染。
19、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20、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1、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
广东广州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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