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食管癌新药临床试验:ADC新药SYS6010联合PD-1恩朗苏拜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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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6010(又称CPO301)属于EGFR抗体药物结合物(ADC),能够特异性地结合到肿瘤细胞表面的EGFR受体上,通过细胞内吞机制将毒素释放到癌细胞内部,有效杀死肿瘤细胞,精准攻击癌细胞的同时避免了对正常细胞的伤害。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月2日,SYS6010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拟定适应症为单药用于经EGFR-TKI和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EGFR突变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临床前研究表明,SYS6010能够剂量依赖性地抑制免疫缺陷小鼠中具有各种EGFR激活突变或野生型EGFR高表达的人类肿瘤的生长。特别是在含有针对第三代EGFR-TKI奥希替尼耐药的EGFR三重突变(Exon19Del、T790M 及 C797S)的人源化NSCLC PDX模型中,SYS6010显示出很强的抗肿瘤效果。此外,在临床前毒理学和安全药理学研究中,SYS6010已经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恩朗苏拜单抗注射液(代号:SG001,商品名:恩舒幸®)是一款重组抗PD-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属IgG4型单抗药物。该产品可以特异性识别PD-1,阻断PD-1与PD-L1和PD-L2的相互作用,逆转PD-1通路介导的抑制免疫反应,激活机体抗肿瘤免疫反应。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官网公示,该药已在国内获批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PD-L1表达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研究药物:SYS6010联合恩朗苏拜单抗注射液(I/II期)

登记号:CTR20243338

试验类型:平行分组

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一线)

申办方: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SYS6010的剂型:注射用冻干粉针;规格:100mg/瓶;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根据剂量组选择用药剂量,静脉滴注;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周期,D1给药,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参与者主动退出(以先发生者为准)。

恩朗苏拜单抗的规格:100mg(10mL);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360mg Q3W,静脉滴注30min以上;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周期,D1给药,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参与者主动退出或给药达到24个月(以先发生者为准)。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含)周岁,性别不限。

2、病理学确诊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递增研究、安全导入研究和PK扩展研究纳入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患者;Part 1A、Part 1B和队列扩展研究(除外队列B5)纳入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患者。既往接受过辅助/新辅助治疗,治疗结束后6个月后疾病进展允许纳入;队列扩展研究队列B5纳入一线经免疫联合含铂双药化疗治疗达到缓解的肺鳞癌患者。

3、II期阶段Part 1研究A、Part 1B研究,PD-L1蛋白表达可以基于既往22C3抗体检测的结果入组,但入组参与者还需提供足够的肿瘤组织样本送中心实验室进行PD-L1蛋白表达的复测。如不能提供既往检测结果,则以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对于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驱动基因阴性的确认主要基于既往肿瘤组织的检测结果,既往任何一次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检测结果为突变型,均不符合此入组标准,如无既往检测结果,以中心实验室结果为准。对于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如果已知驱动基因阳性,则不符合入组标准,如无既往检测结果,也无需再送中心实验室检测。

4、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5、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主要器官功能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血常规(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G-CSF 、TPO、白介素-11、EPO):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 50 mL/min,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血清肌酐(针对含铂治疗队列)≤ULN且肌酐清除率≥60 mL/min,尿素氮(针对含铂治疗队列)≤ULN;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症者/肝转移者≤3×ULN,ALT和AST≤2.5×ULN,肝转移者≤5×ULN;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1.5×ULN。

8、育龄女性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此期间女性为非哺乳期且男性避免捐精。

9、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脑膜转移。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转移者接受局部治疗后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影像学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原有脑转移病灶增大,所有神经相关症状达到稳定或恢复正常),且不需要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或者每日接受强的松剂量≤10 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则可以参加研究。

2、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已被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等。

3、已知对SYS6010和/或恩朗苏拜单抗注射液产品的任何组分,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者。对卡铂或顺铂过敏或有使用禁忌症者(限于参与含铂治疗队列者)。

4、既往接受过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类毒素ADC治疗。

5、根据NCI-CTCAE v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2级脱发、外周神经毒性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6、相关药物或治疗的洗脱期未满足要求者需排除。

7、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48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RR^0.33,RR=60/心率);(2)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外科病史;(3)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8、既往具有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者。

9、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等;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

10、既往因皮肤毒性需要中断EGFR靶向治疗≥1个月或永久停药,或目前患有需要口服或静脉给药治疗的皮肤疾病。

11、有以下眼科病史:严重的干眼综合征、严重的角膜炎、严重的结膜炎以及研究者判定可能导致角膜上皮损伤风险增加的其他情况。

12、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等),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参与者进一步入组筛选:控制良好的Ⅰ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参与者。

13、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4、活动性HBV或HCV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1×10^4拷贝数/mL或≥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注:HBsAg阳性者,建议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开始给予抗病毒治疗,建议核苷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

15、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异体干细胞或器官移植史;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如精神疾病,未控制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

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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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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