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新药新疗法临床试验:CUD005注射液
肝硬化是一种常见的进行性组织损伤肝病,长期酗酒、肥胖、代谢紊乱、病毒感染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均可导致肝硬化的发生。肝硬化致使肝脏正常组织结构被破坏、肝功能丧失、衍生纤维化瘢痕。肝硬化居全球常见致死病因第11位,年死亡人数高达100万,男性多于女性。我国肝病患者人数约有3亿,肝硬化死亡人数占全球肝硬化死亡人数的11%。迄今为止临床上尚缺乏特异有效的抗肝纤维化药物。
康德赛巨噬细胞注射液CUD005是基于患者自身免疫细胞,使其分化为成熟、稳定的个体化抗纤维化巨噬细胞。相较于功能单一的传统小分子药物,CUD005具有多项优势,其通过分泌多种基质金属蛋白酶(MMPs)来有效降解胞外基质,减少肝脏瘢痕淤积;此外,它可以释放抗炎因子(IL-1RN等),进而抑制炎症反应的发生,改善肝脏炎症微环境,减缓病情发展。CUD005也展现出强劲的凋亡细胞吞噬能力,对肝脏正常结构的恢复起到推进作用。
CUD005注射液已在治疗肝纤维化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可有效去除过度激活的肝星状纤维细胞和过度分泌的胞外基质,延缓肝硬化及其失代偿期的发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并延长其生存期,为中晚期肝硬化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药物:CUD005注射液(I期)
登记号:CTR20242081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肝硬化患者
申办方: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CUD005注射液的规格:1.0×10^7个Cells/mL,25 mL/袋。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注;用量:低剂量组5mL/次;中剂量组15mL/次;高剂量组50mL/次。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男女不限。
3、不限定病因,经病理组织学/内镜/影像学检查确诊为肝硬化并处于失代偿期的受试者。
4、经充分病因治疗后肝硬化仍存在或进展的患者。
5、终末期肝病模型(MELD)评分为10-16分(包含临界值)。
6、肝硬化Child-pugh分级为B级(7~9分,包含临界值)。
7、血管通路通畅,可实施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者。
8、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配合随访工作,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试验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对细胞治疗、类固醇类及试验中使用的相关药物过敏。
2、既往有或正在发生的任何肿瘤疾病的患者。
3、既往有器官移植或有组织再生治疗史的受试者。
4、既往诊断肝细胞癌或诊断的不确定病例(异常增生或者不确定结节的受试者除外)。
5、存在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肠炎、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肾炎、葡萄膜炎、垂体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等)。
6、单采前4周内,使用过皮质类固醇(>10mg/天的泼尼松或其他等效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短期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以及剂量≤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疗法。
7、单采前3个月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诊断为2级及以上的肝性脑病者(根据2018年肝硬化肝性脑病诊疗指南修订的HE分级标准)。
8、筛选期,病毒学检查显示HIV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9、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HBV-DNA 定量<20IU/mL时除外);或抗HCV抗体阳性者(HCV-RNA定量<12IU/mL时除外。
10、经过适当干预无法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需要频繁穿刺引流者(每月一次或者更加频繁)或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胸、腹水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或胸腔积液除外。
11、既往或目前有特发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仅影像学显示,无需激素治疗者可以入组)、药物性肺炎,或筛选期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炎。
12、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①NYHA 2级以上心功能不全②不稳定型心绞痛③1年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④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
13、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收缩压≥140mmHg 或舒张压≥90mmHg)。
14、筛选期检查符合以下标准:① PLT<50 ×10^9/L;② 甲胎蛋白超过正常上限的2倍,或ALT >正常值的5倍;③ 血清白蛋白<30g/L;④ INR>1.5或PT延长超过正常值+5秒或更长时间。
15、发生以下任一出血情况:① 既往有门静脉高压出血(已经进行脾切除或贲门周围血管断流术的患者除外);② 单采前1个月内有需要住院的活动性出血发作;③ 单采前1个月内发生消化道出血史或明确的胃肠道出血或有食管和/或胃静脉曲张导致的出血事件;④ 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凝血机能障碍等)。
16、单采前1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7、单采前3天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
18、单采前2周内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治疗前7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 38.5℃,或单采前白细胞计数≥15×10^9/L,或持续使用抗生素者。
1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目前正在哺乳或目前虽然没有人工哺乳但分娩后不满6个月。
2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拟在试验期间(自签署知情同意开始 )至给药结束后30天内有生育欲望,拒绝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21、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研究。
22、筛选前1个月(30天)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
23、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精神疾病、吸毒等),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24、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或影响受试者参与或完成研究的其他因素。
研究中心
上海
安徽合肥
重庆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重要提示】印塔健康旗下公众号【家属说慢病新药临床资讯】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